首页 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2026年) 第二条 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202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是指对网络数据和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安全进行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等活动。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