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2019年)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2019年) (一)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 将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资料、产品和专用设备用于缺陷调查所需的技术检测和鉴定以外的用途; 第二十五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