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规定(2001年) 第九条 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规定(200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本规定中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