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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2015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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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免税项目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审核

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取消

国发〔2015〕11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