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2015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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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审核
税务总局
同级财政、粮食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取消
国发〔2015〕11号公布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审核
税务总局
同级财政、粮食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取消
国发〔2015〕11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