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2020年) 第五部分 总精算师的职责 十二、 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2020年) 十二、 第五部分 总精算师的职责 十二、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作为公司车险精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精算原理要求,切实履行责任。总精算师应定期对定价假设合理性进行评估,若定价假设与实际经营结果存在重大偏差或保险公司出现定价不足等重大风险,总精算师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总精算师未及时报告的,监管机构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第五部分 目录 第六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