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2026年) 第二十一条 重点排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三)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2026年) (三) 第二十一条 重点排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三) 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年度排放报告中的排放量、排放设施、统计核算方法等信息;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