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八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 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八条 煤矿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