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 第三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十七条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在征得煤矿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后,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需要到现场审查的,应到现场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