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6年) 第三章 进出口 第二十一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进出口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予以控制,并实行名录管理。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和公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 进出口列入《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申请进出口配额,领取进出口审批单,并… 第三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