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七、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七、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七、 按照规定的航线运输货物,到达后,应由到达港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 六、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