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200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航空安全举报事件是指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举报的与航空安全有关的事件。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