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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2004年) 第141.27条

第141.27条 广告限制

驾驶员学校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学校合格证持有人不得对合格证或者批准的课程等级作任何不真实的、导致误解的宣传广告。

驾驶员学校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学校合格证持有人在进行宣传广告时,应当指明其哪些课程是按照本规则得到批准的,哪些课程未按照本规则得到批准,而不得对这些训练课程进行有可能误导公众的合并宣传。

驾驶员学校临时合格证或者驾驶员学校合格证持有人在校址搬迁后,应当立即撤除原址上表明本校已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审定合格的所有标志;在合格证失效时,应当及时从所有地方清除表明本校已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审定合格的所有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