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07年) 第21.171条
第21.171条 适航证的类别
适航证分成以下两种类别:
标准适航证
对按照本规定取得型号合格证或者型号认可证的航空器颁发标准适航证;
特殊适航证
对本条第(一)项规定范围以外的其它取得型号设计批准书的航空器及民航总局同意的其他情况,颁发特殊适航证。特殊适航证分为初级类和限用类两类。
适航证分成以下两种类别:
标准适航证
对按照本规定取得型号合格证或者型号认可证的航空器颁发标准适航证;
特殊适航证
对本条第(一)项规定范围以外的其它取得型号设计批准书的航空器及民航总局同意的其他情况,颁发特殊适航证。特殊适航证分为初级类和限用类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