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1993年)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师资、经费、教学设施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帮助民族乡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1993年) 民族乡在上级人民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积极开展扫盲工作。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师资、经费、教学设施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帮助民族乡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 民族乡在上级人民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积极开展扫盲工作。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