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部、应急部、体育总局、医保局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2022年) 二、 确保综合服务供给下沉到村 (四)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部、应急部、体育总局、医保局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2022年) (四) 二、 确保综合服务供给下沉到村 (四) 社会服务。强化村社会服务功能,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支持救助对象较多的村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完善村养老服务体系。建立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定期访视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村级公益性安放(葬)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强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及其生活状况、生存状况的认定工作,按规定提供生活帮扶、精神慰藉和无偿或低偿的照料服务。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