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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部、应急部、体育总局、医保局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2022年) 各地民政、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体育、医疗保障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补齐村级综合服务短板。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对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开展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

各地民政、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体育、医疗保障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补齐村级综合服务短板。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对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开展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