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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1107条

第23.1107条 进气系统过滤介质

如果使用过滤介质来保护发动机,防止进气中的外物影响,则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过滤介质必须能够经受使用和维护中预期的温度极限、雨、燃油、滑油以及溶剂的影响。

过滤介质必须具有防止从过滤介质分离出来的材料干扰正确的燃油计量的设计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