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901条
第23.901条 安装
就本章而言,飞机动力装置的安装包括下列部件:
推进所必需的部件;
影响主推进装置安全的部件。
每一动力装置安装的构造和布置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直到申请批准的最大高度,均保证安全工作;
是可达的,以进行必要的检查与维护;
驾驶员必须能够容易地拆下或打开整流罩的短舱,以便在飞行前检查时发动机舱有足够的可达性和敞开性。
每一涡轮发动机安装的构造和布置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引起的机匣振动不得超过发动机型号合格审定时所确定的振动特性;
确保安装的发动机经受进气道吸入雨、冰雹、冰和鸟的能力不得低于第23.903条
(2)对发动机本身所要求的能力。
安装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发动机型号合格证和螺旋桨型号合格证中规定的安装说明;
本章适用的规定;
每一辅助动力装置安装必须满足本规章中适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