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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901条

第23.901条 安装

就本章而言,飞机动力装置的安装包括下列部件:

推进所必需的部件;

影响主推进装置安全的部件。

每一动力装置安装的构造和布置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直到申请批准的最大高度,均保证安全工作;

是可达的,以进行必要的检查与维护;

驾驶员必须能够容易地拆下或打开整流罩的短舱,以便在飞行前检查时发动机舱有足够的可达性和敞开性。

每一涡轮发动机安装的构造和布置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引起的机匣振动不得超过发动机型号合格审定时所确定的振动特性;

确保安装的发动机经受进气道吸入雨、冰雹、冰和鸟的能力不得低于第23.903条

(2)对发动机本身所要求的能力。

安装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发动机型号合格证和螺旋桨型号合格证中规定的安装说明;

本章适用的规定;

每一辅助动力装置安装必须满足本规章中适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