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7.1419条
第27.1419条 防冰
为获得进入结冰条件下飞行的合格审定,必须表明满足本条的要求。
必须演示旋翼航空器在其高度包线内,在CCAR-29附件C中确定的,连续最大和间断最大结冰条件下,旋翼航空器能安全运行。必须根据旋翼航空器运行要求进行分析,以确认防冰系统足以满足旋翼航空器不同部件的要求。
除在本条(b)中规定的分析和实际评价外,还必须通过旋翼航空器或其部件,在测定的自然大气结冰条件下的飞行试验,以及为确定防冰系统足够效能所必需的下述一种或多种试验,来表明防冰系统和它的部件的有效性:
部件和部件模型的试验室干燥空气试验或试验室模拟结冰试验,或两者的组合;
整个防冰系统或系统的单个部件,在干燥空气中的飞行试验;
旋翼航空器或其部件,在测定的模拟结冰条件下的飞行试验。
本条的防冰规定,可视为主要适用于机体。至于动力装置的要求,包含在本部的E章中。
必须有一个鉴别措施或提供一种装置,用以确定旋翼航空器关键部件上的结冰情况,除非另有限制,否则此措施和装置必须昼夜有效。旋翼航空器飞行手册必须说明这种确定结冰情况的措施和装置,且必须包含旋翼航空器结冰条件下安全运行必需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