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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7.161条

第27.161条 配平操纵

配平操纵:

必须在任何合适的速度平飞时,任一恒定的纵向、横向和总距操纵力配平至零。

不得引起操纵力梯度有任何不希望的不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