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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7.1385条

第27.1385条 航行灯系统的安装

总则每个航行灯系统中的每一部分必须满足本条中的有关要求,并且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第27.1387条至第27.1397条的要求。

前航行灯前航行灯必须由红灯和绿灯组成,其横向间距要尽可能大,朝前装在旋翼航空器上,当旋翼航空器处于正常飞行姿态时,灯的光色为左红右绿。每个灯必须经过批准。

后航行灯后航行灯必须是白灯,要尽可能往后装,并且必须经过批准。

电路两个前航行灯和后航行灯必须构成单独的电路。

灯罩和滤色镜每个灯罩或滤色镜必须至少是抗燃的,在正常使用中不得改变颜色或形状,也不得有任何明显的灯光透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