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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7.1309条

第27.1309条 设备、系统及安装

凡航空器适航标准对其功能有要求的设备、系统及安装,其设计及安装必须保证在各种可预期的运行条件下能完成预定功能;

在多发旋翼航空器上的设备、系统及安装,其设计必须保证在一旦发生预期的故障或失效时能防止对旋翼航空器的危害;

在单发旋翼航空器上的设备、系统及安装,其设计必须保证在一旦发生预期的故障或失效时,对旋翼航空器产生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在表明符合本条(a)、(b)和(c)的规定时,还必须按第27.610条的规定考虑闪电对旋翼航空器的影响。

仪表: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