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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7.917条

第27.917条 设计

当发动机失效时,旋翼传动系统必须具有把该发动机与主旋翼和辅助旋翼自动脱开的装置。

旋翼传动系统必须这样布置,当主旋翼及辅助旋翼与发动机脱开后,自转时为操纵需要的旋翼继续由主旋翼驱动。

如果旋翼传动系统中采用了扭矩限制装置,则该装置必须布置得当其工作时,能够连续地操纵旋翼航空器。

旋翼传动系统是指将功率从发动机传到旋翼毂所必需的各部件,包括减速器、传动轴系、万向接头、联轴器、旋翼刹车装置、离合器、轴系支承装置,以及任何连接到或安装在旋翼传动系统上的附加的附件安装座、附件传动装置、冷却风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