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7.853条
第27.853条 座舱内部设施
供机组成员或乘客使用的每个舱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至少是阻燃的;
如果禁止吸烟,必须有相应的说明标牌,如果允许吸烟,则应满足下列要求:
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可卸的包容式烟灰盒;
如果机组成员舱和客舱是隔开的,则必须至少有一个在禁止吸烟时能通知所有乘客的有照明的告示牌(用字或符号均可)。该告示牌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ⅰ)在所有可能的照明情况下,告示牌照亮时能使客舱中每个坐着的乘客看清;
(ⅱ)该告示牌的照明应设计成能由机组成员接通和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