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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7.773条

第27.773条 驾驶舱视界

驾驶舱不得有影响驾驶员视界的眩光和反射,必须设计得满足下列要求:

驾驶员的视界足够宽阔,清晰和不失真,以便能安全运行。

为每个驾驶员防护风雨,使得在中雨情况下,正常飞行和着陆时,驾驶员对飞行路线的视界不致受到过分的削弱。

如果申请夜航合格审定,则必须用夜间飞行试验来表明符合本条(a)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