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植物检疫条例(2026年) 第二十条 植物检疫条例(2026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