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当前办理集团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1984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当前办理集团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1984年) 刑事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该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见刑法第二十三条、第八十六条)。首要分子可以是一名,也可以不只一名。首要分子应对该集团经过预谋、有共同故意的全部罪行负责。集团的其他成员,应按其地位和作用,分别对其参与实施的具体罪行负责。如果某个成员实施了该集团共同故意犯罪范围以外的其他犯罪,则应由他个人负责。 刑事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该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见刑法第二十三条、第八十六条)。首要分子可以是一名,也可以不只一名。首要分子应对该集团经过预谋、有共同故意的全部罪行负责。集团的其他成员,应按其地位和作用,分别对其参与实施的具体罪行负责。如果某个成员实施了该集团共同故意犯罪范围以外的其他犯罪,则应由他个人负责。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