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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18年)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