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递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004年) 六、 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递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004年) 六、 六、 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抓紧培训立案和民事审判业务部门的法官,力求准确、全面地掌握《规定》的内容,为2005年1月1日《规定》的正式实施做好准备。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