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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处理涉台刑事申诉、民事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通知(1988年) (一)

(一) 关于婚姻问题。因双方分居大陆、台湾所产生的婚姻纠纷,人民法院应考虑海峡两岸人民长期分离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的现状出发,根据我国婚姻法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