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1年)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1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