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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1年) (四)

(四) 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