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0年)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0年) (一)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第三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