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0年)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0年) (九)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九)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八)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