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0年)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0年) (七)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七)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