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有关问题的答复(2010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如何适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溯及既往。《条例》发布前已做出处分决定的案件,如需要进行复议复查,适用当时的规定。尚未做出处分决定的案件,如果…
二、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退休以后因违纪违法应当降低或者取消所享受的待遇的,应由其原所在法院监察部门参照《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
三、
原属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监察对象的法院领导干部退休以后,因违纪违法需要给予降低或者取消所享受待遇的,由上级法院向退休人员原所在法院提出监察建议,并由该法院组织人事…
此复。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