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十九、 督促程序 第四百三十七条 经形式审查,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异议成立,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四) 十九、 督促程序 第四百三十七条 经形式审查,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异议成立,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四) 人民法院对是否符合发出支付令条件产生合理怀疑的。 (三) 目录 第四百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