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十八、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百零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第四百零二条 十八、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百零二条 再审申请审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终结审查: (一) 再审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继者或者权利义务承继者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 (二) 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 (四) 他人未经授权以当事人名义申请再审的; (五) 原审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六) 有本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第四百零一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