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五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三百四十七条 报请复核的报告,应当写明案由、简要案情、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 死刑案件综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七)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五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三百四十七条 报请复核的报告,应当写明案由、简要案情、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 死刑案件综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七) 处理意见。写明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意见。 (六) 目录 第三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