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四节 评议案件与宣告判决 第二百四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二百四十五条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四节 评议案件与宣告判决 第二百四十五条 合议庭成员应当在评议笔录上签名,在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上署名。 第二百四十四条 目录 第二百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