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节 审判 第四百八十五条 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有罪的,宣判后,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节 审判 第四百八十五条 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有罪的,宣判后,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目录 第四百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