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3年) 第四十六条 债务人的股东主张以下列债务与债务人对其负有的债务抵销,债务人管理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3年) (一) 第四十六条 债务人的股东主张以下列债务与债务人对其负有的债务抵销,债务人管理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债务人股东因欠缴债务人的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第四十六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