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年) 44.

44. 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