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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通知(2009年) 三、

三、 要狠抓执行队伍建设。要把队伍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简单生硬、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树立亲民、文明、负责、务实、公正、高效、廉洁的新形象。要切实加强执行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对执行人员特别是基层法院执行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大力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善于做群众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执法水平。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重点解决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权钱交易、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要加强对财产保全、查封、拍卖、罚款、拘留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继续推广在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等做法,加强对执行行为的直接、适时监督。要畅通人民群众对执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举报、控告渠道,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优化执行队伍结构,要根据即将发布实施的《人民法院执行员条例》,推动执行人员专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