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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继承法的通知(1985年) 一、

一、 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继承法,掌握立法精神,理解法律条文的确切含义,要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统筹安排,在继承法施行前,广泛深入地开展一次宣传活动,教育干部和群众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正确处理继承问题,反对见利忘义、争夺遗产、危害家庭和睦与社会安定的错误行为,使继承法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熟悉、掌握和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