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五、 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六十三条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 (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九) 五、 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六十三条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 (九) 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八)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