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五、 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五十七条 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一) 五、 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五十七条 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第五十七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