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2020年)
为规范人民法院行政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行政案件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对行政案件案由规定如下:
一级案由
行政行为
二级、三级案由
(一)
行政处罚
1.
警告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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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温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6年)
-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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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的决定(2004年)
-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1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YYYY年MM月)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0年)
- 铁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告办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