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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革完善人民法院公告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规范人民法院公告发布管理工作,2020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公告发布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法〔2020〕242号,以下简称… 一、 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将全面实现网络化。自2024年1月1日起,除了应在报纸上刊登的法定类型法院公告外,人民法院报不再刊登法院公告,法院公告将全部刊登在中国法院网… 二、 法院公告要严格限定“在全国范围具有传播力、影响力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发布。242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刊登公告的媒体原则上应是“在全国范围具有传播力、影响力的… 三、 各级人民法院办案系统对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公告管理系统。各级人民法院要主动将办案系统与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的公告管理系统直接对接,实现法院公告数据的双向流动,… 四、 要强化规范化考核管理。242号文件是规范法院公告发布管理工作的基础性规范,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落实242号文件的规定,将公告发布工作纳入审判流程管理进行考核,加… 五、 其他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人民法院,同时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注意总结经验,完善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在执行中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最… 最高人民法院